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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入会须知

发布时间:

2017-10-13 15:40

一、入会条件:  在北京地区凡经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从事演出相关工作的演出经纪公司、演出团体、演出场所、舞美工程制作公司、演艺票务公司等有合法经营权的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北京演出行业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二、入会流程:  1.填写入会申请表;  2.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简介;  (以上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形式提交,500字以内文字)  3

  一、 入会条件:

  在北京地区凡经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从事演出相关工作的演出经纪公司、演出团体、演出场所、舞美工程制作公司、演艺票务公司等有合法经营权的单位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北京演出行业协会,成为协会会员。

  二、 入会流程:

  1. 填写入会申请表;

  2.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简介;

  (以上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形式提交,500字以内文字)

  3. 等待审核,资料经会长办公会或协会秘书处工作会审核通过后,协会将正式回函同意入会;

  4. 缴纳会费;

  5. 颁发北京演出行业协会会员证。

  三、会员服务

  1.在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上刊登单位简介及相关信息;

  2.每年重点演出项目在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演艺北京》会员内部期刊上进行推介;

  3.获取北京演出行业协会会刊《演艺北京》(双月刊)一份;

  4.享受为会员单位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维权等服务;

  5.应邀参加协会举办的北京演艺企业高级运营人才研修班、中国国际演艺博览会、业务交流、行业论坛、行业评优、投融资服务、出国考察、跨省交流等各项活动。

  四、 会员义务:

  1. 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2. 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3. 维护并遵守《北京演出行业协会章程》;

  4.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 积极向协会反映演出市场出现的问题并建议献策;

  6. 协助协会进行调研,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信息,为市场统计和行业分析提供依据;

  7. 爱党、爱国,遵纪守法,自觉维护行业秩序,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行业发展环境做出贡献。

  8.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并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以及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五、 会费标准:

  第四届会期为2017年至2021年(五年一届)

  一般会员单位5000元/届,理事会员单位10000元/届。

  六、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B座403室

  会员联络部 黄志刚:13501153279

  蒋帅杰:18510800020

  电 话:66250060

  协会官网:http://www.bjycxh.com/

  下载北京演出行业协会会员单位申请表及登记表

  北京演出行业协会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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