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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演出经纪资格证》持证人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21 09:52
依据文化部《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2013年12月制定《演出经纪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的人员从2013年12月23日起需按规定进行网上继续教育学习。 目前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证书正面明确标明有效期,学员应在有效期内根据具体规定自行完成两次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如下: 一、关于继续教育学习 中国
依据文化部《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于2013年12月制定《演出经纪人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的人员从2013年12月23日起需按规定进行网上继续教育学习。
目前演出经纪人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证书正面明确标明有效期,学员应在有效期内根据具体规定自行完成两次继续教育培训,具体如下:
一、关于继续教育学习
第一期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持证人应完成总计不少于24个学时的学习;第二期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为必修课程,持证人应完成所有规定课程的学习。两期继续教育分时开放,完成第一期后才能参加第二期继续教育学习.
二、关于换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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