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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演出市场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7-12-13 14:11

2016年演出市场总体经济规模469.22亿元,相较于2015年的经济规模446.59亿元,上升5.07%,其中: 演出票房收入(含分账)168.09亿元,比2015年上升3.93%;农村演出收入24.24亿元,比2015年上升8.60%;娱乐演出收入71.04亿元,比2015年上升2.01%;演出衍生品及赞助收入31.57亿元,比2015年上升7.97%;经营主体配套及其他服务收入54.54亿元

2016 年演出市场总体经济规模469.22 亿元,相较于2015 年的经济规模446.59 亿元,上升5.07%,其中: 

演出票房收入(含分账)168.09 亿元,比2015 年上升3.93%;

农村演出收入24.24 亿元,比2015 年上升8.60%;

娱乐演出收入71.04 亿元,比2015 年上升2.01%;

演出衍生品及赞助收入31.57 亿元,比2015 年上升7.97%;

经营主体配套及其他服务收入54.54 亿元,比2015 年降低1.25%;

政府补贴收入(不含农村惠民)119.74 亿元,比2015 年上升10.42%。


2016年演出市场各类收入占比图

一、演出票房收入

专业剧场演出8.79 万场,比2015 年场次上升4.52%,票房收入74.05 亿元,比2015 年上升4.77%;

大型演唱会、音乐节演出0.21 万场,比2015 年上升10.53%,票房收入34.88 亿元,比2015 年上升9.69%;

旅游演出5.29 万场,比2015 年下降4.17%,票房收入34.04 亿元,比2015 年下降3.21%;

演艺场馆娱乐演出48.55 万场,比2015 年上升2.04%,票房收入25.12 亿元,比2015 年上升4.36%。


2015年、2016年演出市场票房收入对比

二、农村演出收入

农村惠民演出6.11 万场,政府补贴3.82 亿元;

农村商业演出115.12 万场,演出收入20.42 亿元。


2015年、2016年农村演出场次与收入对比

三、演出衍生产品及赞助收入

演出衍生品收入2.91 亿元,比2015 年上升5.05%;

演出赞助收入24.80 亿元,比2015 年上升8.34%;

音乐节衍生品及其他收入3.86 亿元,比2015 年上升7.82%。

四、演出经营主体配套设施及其他服务收入

剧场物业及配套服务收入18.41 亿元,比2015 年下降7.77%;

演艺场馆票房以外其他收入31.32 亿元,比2015 年上升2.09%;

舞美企业非演出活动设备租赁及服务收入4.81 亿元,比2015 年上升4.79%。

五、政府补贴收入(不含农村惠民补贴)

文艺表演团体61.00 亿元,比2015 年上升15.36%;

演出经纪机构2.34 亿元,比2015 年下降8.59%;

专业剧场56.40 亿元,比2015 年上升6.42%。

六、赴海外演出收入

赴海外演出收入28.39 亿元,比2015 年上升4.15%。国外来华演出收入为43.68 亿元,文化演出国际贸易存在较大逆差。


政策环境

简政放权,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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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部分条款作出修改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对66 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其中,涉及营业性演出领域,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二条进行修改,并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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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的通知

通知要求为做好修改后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落实“先照后证”,规范行政审批,认真落实修改后的条例,依法开展对文化市场经营主体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协调工商行政部门建立工商登记信息推送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做好条例修改后的工作衔接;要加强执法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娱乐场所的日常巡查和随机抽查;要加强信用监管,审批与执法联动,进一步树立全领域管理理念,做好审批与执法的协同配合,要建立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和约束机制,完善经营主体和产品黑名单制度,健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公开制度;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发挥好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信用监管中的作用。


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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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文化体制改革向纵深拓展,文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迫切需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丰富方式手段;行政执法体制、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改革逐步深入,迫切需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同步跟进、有效衔接;文化市场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屡禁不止,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迫切需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进一步提高能力和水平。要高度重视文化市场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推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设,更好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更好地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意见明确了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并立足于当前文化市场现状和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提出适合文化市场发展和监管要求的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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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印发《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20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等有关规定,建立文化市场信用监管制度,加强文化市场内容监管,加大对严重违法经营主体的惩戒力度,促进行业诚信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文化部制定了《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文化市场黑名单制度是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的基本制度。开展黑名单管理是适应简政放权、先照后证改革、创新文化市场事中事后监管的迫切要求, 是完善文化产品准入退出机制、实现文化市场精确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扩大社会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黑名单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公共文化保障与扩大文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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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分总则、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6 章,共65 条,于2017 年3 月1 日起正式施行。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构筑起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框架,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和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主导责任,对督促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力度将产生重要作用;还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及服务提供等方面作出一系列规定,对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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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精神,《通知》决定在2015年“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培育文化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新的支撑点,可以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重要贡献。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将按照“中央引导、地方为主、社会参与、互利共赢”的原则,确定一批试点城市,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形成若干行之有效、可持续和可复制推广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推动我国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带动相关领域消费,不断增强文化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 


文化市场新业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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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利用信息网络传播现场文艺表演、网络游戏等文化产品技法展示或解说的行为进行规范。

通知明确,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提供的网络表演承担主体责任,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和经营行为负责,应当确保内容合法、经营有序、来源可查、责任可究。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立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网络表演经营单位情况。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机制,对网络表演市场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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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印发《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应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表演者要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并采取面谈、录制通话视频等方式核实。

办法要求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开展的网络表演经营活动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容审核管理制度,配备满足自审需要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审核人员,建立适应内容管理需要的技术监管措施。

办法明确提出网络表演禁止出现的内容。

办法提出,文化部负责全国网络表演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统一的网络表演警示名单、黑名单等信用监管制度,制定并发布网络表演审核工作指引等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全国网络表演市场随机抽查工作,对网络表演内容合法性进行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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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印发《关于推动文化娱乐行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强文化娱乐行业内容建设;针对经营模式落后、业态单一,提出鼓励娱乐场所丰富经营业态,发展连锁经营。

意见针对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对行业转型升级的具体内容作出引导。针对内容低俗等问题,提出要加强文化娱乐行业内容建设,鼓励企业创作生产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优秀文化娱乐产品;针对经营模式落后、业态单一,提出鼓励娱乐场所丰富经营业态,发展连锁经营,并给予相应的扶持;针对行业形象不佳等,鼓励娱乐场所开展公共服务,扩大消费人群,提升正面形象;针对行业存在的违规问题,划出行业红线,要求强化行业自律,加强内容把关,并通过环境服务评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推动国际文化交流和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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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指导意见,并强调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内容形式和体制机制,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增强中华文化亲和力、感染力、吸引力、竞争力,向世界阐释推介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体现中国精神、蕴藏中国智慧的优秀文化,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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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印发《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 年)》

《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 年)》以“政府主导,开放包容;交融互鉴,创新发展;市场引导,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是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具体包括“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国内合作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之旅”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计划、“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扶持计划、“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计划、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动计划、“一带一路”文博产业繁荣计划和“一带一路”文化贸易拓展计划共12 项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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