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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关于第四届理事及会员单位缴纳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2 11:43
各理事、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与北京市文化局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协会已完成第四届换届选举的工作。按照北京演出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通过的《北京演出行业协会章程》及《新一届会费标准》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服务、自律、维权、共享”的服务宗旨,请各理事、会员单位缴纳会费。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协会工作有序进行的基本保证,协会对会费始终贯彻“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缴纳会费的相关说明如下:
一、第四届会期为2017年至2022年(五年一届)
一般会员单位5000元/届,理事会员单位10000元/届。
二、服务内容:
1.可通过协会网站及公众号了解党和国家有关演出行业发展方针政策、行业和协会动态。
2.可在协会“两微一端”(即微信、微博、协会官网)刊登本会员单位的简介等宣传信息并赠送本协会发行的《演艺北京》内部出版物。
3.可争取享受国家和北京市的各项扶持及优惠政策,如:北京市文化局活动、文资办文化消费季活动、网络金融超市活动及参与制定行业规范、行业评优等活动。
4.将邀请所有在京会员单位领导参加协会年度大会。
5.可优惠或免费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座、研讨会、调研会及沙龙等活动。
三、交费时间:
请于2017年12月30日之前缴纳第四届会费。
四、交费方法:
1、汇款请至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长安支行
账号:0200003309264001022
2、交款请到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1号天桥艺术大厦B座403室。
联系人:张和仁 联系电话:66250060
望贵单位在百忙之中抓紧时间办理,我协会将提供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北京演出行业协会
秘 书 处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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