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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演出经纪人资格认定工作,加强对全国演出经纪人工作的管理,中国演出家协会关于演出经纪人年度审验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演出行业协会为北京地区演出经纪人年度审验工作单位。现就2006-2007年度全国演出经纪人资格审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审时间:年审时间为2008年2月27日至6月30日。 二、 年审机构:北京演出行业协会负责年审工作。 三、 年审范围 凡在2007年6月30日前,取得由中国演出家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持证人员均应参加年度审验。 四、 年度审验材料 1、《演出经纪人资格证》 2、所在单位证明或个体演出经纪人营业执照 3、《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年度审验报表》; 4、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规格为A4纸); 五、 年审程序 1、参加年审的人员登录中国演出家协会网站填写《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年度审验报表》;(网址:http://www.capa.com.cn) 2、填写完《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年度审验报表》将通过中国演出家协会网站提交至北京演出行业协会,参加年审的人员将年审所需材料递交北京演出行业协会。 六、年审费用:50元 七、 联络方式 联系人:黄志刚 联系电话:010-62226577 62247144 (传真)
北京演出行业协会
秘 书 处
2008年2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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